• 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

    近期最多聽到人地講的話都算是這一句. “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” 我相信無大部分人都應該識這一句話的每一個字 但又有幾多個人明白是什麼意思呢? 「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」 是英文諺語 “The last straw breaks the camel’s back.” 或 “It’s the last straw that breaks the camel’s back.”的翻譯版 典故: 真正典故是十九世紀中葉的阿拉伯故事,大概的故事就是:有一個商人帶著隻駱駝載貨, 商人在駱駝上放了很多貨物,而駱駝也很勉強可以撐住,這時有根稻草飄到貨物上面, 而導致駱駝無法承受,突如其來的稻草重量,就被壓死 駱駝原是極能負重載遠的動物,一根稻草的重量也很輕微;若在駱駝的背上不斷增加稻草, 在達到駱駝的負荷上限後,雖然只再增加一根稻草,也將使得駱駝不支倒地。 人們常以這句話,形容飽經挫折磨難,而終於崩潰失敗的人或事; 認為最後發生的那件事,是造成結果的肇因。 也能意喻: 凡事的發生並不是一時所造成,而是早已經慢慢累積到最後的那個點才突然全爆發的開來。 好多人會用來形容樓市.股市.或者經濟去到爆破邊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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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為賣方 / 業主,如果透過地產代理放售自己的單位,是否一定要簽署地產代理協議?

    資料來源 : 社區法網 根據《地產代理條例》(香港法例 第511章) 第45條,閣下必須與地產代理簽訂代理協議才可放售住宅物業,否則他們不能為閣下提供服務。 出售香港住宅物業用的地產代理協議(表格3)為賣方而設,由地產代理監管局按《地產代理條例》提供,閣下與受託的地產代理必須簽訂此協議。此代理協議的條款包括:地產代理的責任、賣方須付的佣金及該協議的有效期等等。 閣下可以就同一單位委託超過一間地產代理放盤,如是者,閣下必須在代理協議內說明該受託的地產代理不是獨家代理,否則,若閣下透過其他地產代理成功賣出單位,亦仍須向獲獨家委託的代理支付佣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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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方便近路? 環境清靜?

    好多客人找村屋總是喜歡問, 有無方便近路但環境清靜的地方? 身為地產代理的我, 當然是抱著顧客永遠是對的心態去招呼客人. 正常程況下, 我地都會問返個客想要邊條村, 近邊頭, 要有什麼交通. 我們盡量都避開有無 {方便近路但環境清靜} 這個問題. 點解? 我解釋一下你就會明白. 問得這個要求的人…九成九是無住過村屋. 1, 叫得”村屋”多數就是鄉下地方.交通方便極都有限 .唔通會有MTR, 有通宵小巴都已經偷笑了, 2, 話明”村屋” 落左車(交通工具)當然要行入村, 試問有幾多條”村”是會貼實路邊? 3, 就當條”村”是貼住路邊,交通當然是方便, 但又何來會環境清靜? 近路沙塵滾滾. 日間會有巴士小巴.車來車往,晚上鄉下地方就特別多人飛車(死氣喉聲), 住過路邊村屋就會明白, 加上村屋本身隔聲是很差, 所以如果嘈起來,可以比市區更嘈..   所以試問又要方便近路又要環境清靜?..幾乎是唔全在的東西, 直到今時今日..都還有客人老遠走入來.問有冇方便近路但環境清靜的單位, 當然是有些村屋真的是 “方便近路環境清靜” 但這些都會是質素比較高, 價錢比較貴的單位而不是很多小市民原意去租或買 (直接D講就是.你有錢就解決到的問題)   有時我都會同客人講笑.不如你找一間又方便又環境好的單位俾我..我都是一位實客.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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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雙倍印花稅對市場的影響 – 轉載

    轉載 – 林一鳴 筆者在去年10月27日,政府推出「加強版額外印花稅」的時候,曾在主場新聞講過這個故事: 「有一個人肚子痛,醫生開了傷風藥給他吃,吃了數次後肚痛還未 醫好;於是醫生開更重的傷風藥,吃的份量加倍,但肚子還痛。唔緊要,醫唔好,再加!醫唔好,再加!肚子再痛,再加多N倍份量的傷風藥,吃到你好為止⋯⋯」想不到過了四個月之後,這個故事又要講多一次。 關於雙倍印花稅的分析,很多報導已經說過了,我也不用多寫。反而想借點篇幅,估計未來樓市可能出現的轉變: 最後,筆者還是要重覆這個重點:政府應該運用資源,提供一個以傾斜的平台,讓(i) 沒能力的人有公屋居住;(ii) 幫助有點能力但並不足夠的人上車;(iii) 支付得起的人用市價去買樓;(iv) 投資需求就要付出高價。雙倍印花稅針對了第四點,但卻令第二點和第三點的人更加辛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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